重点实验室成员的绩效考核将参考依托单位北师大心理学部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标准开展,考核包括高端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论著、咨询报告、学术奖励、学术交流等共六个方面。以下是依托单位心理学部的绩效考核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精神,落实 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和我院面向“国际一流、国家急需”的建设目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部教师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部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考核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指学校和学部正式聘用的在岗工作人员。 二、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论著、咨询报告、学术奖励、学术交流共 六类业绩点。各类业绩点的具体业绩项计分规则详见本办法第三章。 三、本办法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发放绩效津贴、岗位聘任和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等的依据。 四、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院党政联席会。 第二章 考核实施方法 一、绩效考核采取学年度考核制。 二、计分及奖励计算方法。对照本办法第三章“绩效考核计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学部当年财务 状况及成果申报情况,对每分的价值进行核算并予以发布。 三、考核程序: 1.由教师本人填写并提交《考核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一业绩项,如果由团队合作完成,则经合作者协商后,由主要贡献人提交,并需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2.学部办公室审核。 3.初步考核结果公示。 4.部学术委员会审批。 5.公布考核结果并发放奖励。 第三章 绩效考核计分标准 一、人才培养
类别 |
业绩点 |
单位 |
分值 |
课堂教学 |
本科生课堂教学
|
学分 |
1000 |
研究生课堂教学(研讨课除外)
|
学分 |
1000 |
本科生教学质量优秀 (4.5 分及以上)
|
门 |
2000 |
毕业论文 |
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
|
篇 |
1000 |
教学项目 |
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
|
项 |
50000 |
北京市教学改革项目
|
项 |
10000 |
案例教学 |
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百篇优秀案例
|
项 |
5000 |
课程 |
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
|
项 |
30000 |
国家级精品/优秀教材
|
项 |
15000 |
北京市高等教育经典教材
|
项 |
15000 |
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
项 |
10000 |
国家级规划教材
|
项 |
10000 |
实验中心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项 |
50000 |
部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项 |
30000 |
教学奖励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项 |
200000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
项 |
100000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
项 |
50000 |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
项 |
100000 |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
|
项 |
50000 |
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
项 |
100000 |
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项 |
50000 |
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
项 |
25000 |
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
项 |
15000 |
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
项 |
30000 |
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
项 |
20000 |
学生竞赛指导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10000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8000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4000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3000 |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8000 |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4000 |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2000 |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指导教师
|
项 |
1000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指导教师
|
项 |
10000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指导教师
|
项 |
5000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指导教师
|
项 |
4000 |
“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指导教师
|
项 |
5000 |
“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指导教师
|
项 |
3000 |
“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指导教师
|
项 |
2000 |
社会实践 |
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指导教师
|
项 |
1000 |
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指导教师
|
项 |
500 |
说明: 1. 由本部多位教师合作的业绩,由第一负责人分配奖励。 2. 教学项目立项和获奖成果以证书为依据。 3. 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社会实践活动,同一项目只计算最高奖励。
二、科研项目
类别 |
业绩点 |
单位 |
分值 |
项目获批 |
一类项目:
|
项 |
5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
|
新群体以及同级别项目
|
科技部973 项目、863 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
以及同级别项目
|
获批经费为 1000 万元(含)以上的科研项目
|
二类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以及 同级别项目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重点课题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科技部 973 项目课题、863 项目课题、科技支撑计 划项目课题以及同级别项目课题
获批经费为 500 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科研项目
|
项 |
30000 |
三类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文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培育项 目、国际(地区)合作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其他省级重大项目
获批经费为 100 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科研项目
|
项 |
5000 |
四类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专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 项目、应急项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其他省级非重大项目
|
项 |
2500 |
科研经费入账 |
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可计入科研绩效的技术收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收入)
|
万元 |
50 |
立项建议 |
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建
议,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 目立项建议,向科技部提交 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立项建议,向教育部提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 项建议,入库或进入指南,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
|
项 |
10000 |
说明: 1. 须以本部为第一申报单位、本部教师为项目主持人。 2. 由本部多位教师合作的业绩,由第一负责人分配奖励。 3. 科研项目立项以立项证书为依据。 4. 非常设项目(如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委托项目)的奖励等级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三、学术论文、论著
类别 |
业绩点 |
单位 |
分值 |
论文发表 |
特一类文章:
Nature/ Science 论文
|
篇 |
100000xA |
特二类文章:
本学科领域Top Journal(本学科排名第一、第二)论文
|
篇 |
35000 xA |
一类文章:
Nature/ Science 的 Letter 类短文
JCR 分区 Q1 档 SSCI 论文
|
篇 |
20000 xA |
二类文章:
JCR 分区 Q2 档 SSCI 论文
JCR 分区 Q1 档 SCI 论文
|
篇 |
10000 xA |
三类文章:
JCR 分区 Q3、Q4 档 SSCI 论文 JCR 分区 Q2 档 SCI 论文 A&HCI 论文
《中国社会科学》
|
篇 |
5000 xA |
四类文章:
JCR 分区 Q3、Q4 档 SCI 论文 学校社科处规定的 B 类论文
|
篇 |
2500 xA |
五类文章:
学校社科处规定的 C 类论文
|
篇 |
1500 xA |
六类文章:
其它 CSSCI 论文
|
篇 |
300 xA |
论文被引 |
论文在考核当年被 SCI/SSCI 论文所引用
|
次 |
100 xA |
论著出版 |
外文专著
|
部 |
10000 |
中文专著/教材
|
部 |
5000 |
主编论文集/主编学术著作/主编丛书/主编教材
|
部 |
2500 |
译著
|
部 |
1500 |
说明: 1、 须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为教师的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方可获得奖励。 2、论文赋分系数A的规则: 1)本部教师为第一或通讯作者:A=1; 2)本部教师为并列第一或通讯作者:A=0.5; 3) 本部教师为非第一或通讯作者: A=0.1。 3、由本部多位教师合作发表的论文,由通讯作者提交并分配奖励。 4、部聘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我部其他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奖励全部归部聘研究人员。 5、符合两种或以上奖励类别的论文,择其最高类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6、论文须在线发表或正式发表。 7、论著类成果只奖励第一作者。 8、论著出版每年限报 3 本。 9、论文被引只计算第一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四、咨询报告
业绩点 |
单位 |
分值 |
获得党或国家领导人实质性批示
|
篇 |
50000 |
被省部(直辖市)级政府部门采纳
|
篇 |
20000 |
说明: 1. 须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为第一署名单位提交的咨询报告方可获得奖励。 2. 由本部多位教师合作的业绩,由第一负责人分配奖励。
五、学术奖励
类别 |
业绩点 |
单位 |
分值 |
科研奖励 |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
项 |
500000 |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项 |
20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
项 |
10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项 |
5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项 |
2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项 |
1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特等奖
|
项 |
10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
|
项 |
5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
|
项 |
2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
|
项 |
1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特等奖
|
项 |
10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一等奖
|
项 |
5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二等奖
|
项 |
2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三等奖
|
项 |
10000 |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
项 |
50000 |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项 |
30000 |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项 |
20000 |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项 |
10000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
|
项 |
50000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项 |
30000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项 |
20000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
项 |
10000 |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项 |
30000 |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项 |
20000 |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项 |
10000 |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项 |
20000 |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项 |
10000 |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项 |
5000 |
说明: 1. 由本部多位教师合作的业绩,由第一负责人分配奖励。 2. 获奖成果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六、学术交流
类别 |
业绩点 |
单位 |
分值 |
学术任职 |
世界性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
|
届 |
100000 |
区域性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
|
届 |
50000 |
国家一级学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
|
届 |
20000 |
世界性、区域性国际学术组织、国家一级学会担任秘书
长
|
届 |
10000 |
国家一级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担任会长/主任、副会长/
副主任、国家一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
|
届 |
10000 |
国家一级学会担任理事、国家一级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
委员
|
届 |
2500 |
国际 SCI/SSCI 收录期刊中担任主编、副主编
|
届或每 2 年 |
30000 |
国际 SCI/SSCI 收录期刊中担任编委职务
|
届或每 2 年 |
10000 |
国内 CSSCI 收录期刊中担任主编、副主编
|
届或每 2 年 |
15000 |
国内 CSSCI 收录期刊中担任编委
|
届或每 2 年 |
5000 |
学术会议 |
大型国际会议上主旨报告
|
次 |
20000 |
大型国际会议上特邀报告
|
次 |
5000 |
中型国际会议上主旨报告
|
次 |
10000 |
中型国际会议上特邀报告
|
次 |
2500 |
大中型国际会议上口头报告
|
次 |
300 |
说明: 1. 须提供学术任职和学术会议报告的证明材料。 2. 同一学术组织多个任职,只计算一项。 3. 大型国际会议指由国际学术组织主办的、参会人数超过 1000 人的会议。 4. 中型国际会议指由国际学术组织主办的、参会人数超过 500 人的会议。 5. 同一会议多个报告,只计算一次。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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