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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考勤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30      浏览:      

为了加强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硕博士研究生的坐班纪律,更好地完成科研和服务工作,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根据各工作岗位的特点,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1.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所有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时(如事假、病假、因公外出等),除向实验室主任请假外,还应在自己所在岗位的门上标示“外出说明”。原则上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15天。
  3.研究生公共机房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5:00-次日0:00,硕博士研究生可凭学生卡进入公共机房。
  4.实验室硕博士研究生需每日到机房指定机位坐班8个小时,门禁系统将自动记录研究生到岗情况,对于连续3周机位坐班机时不及格者,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取消其本学期内机位使用权。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014年9月